翰墨林这人还是很靠谱,他虽然理解盛谨言两口子为啥突然有钱了,但人家愿意买地种粮食是好事。
他便也帮忙帮他相看几处田地。
“南乡米香之地,不知道谨言兄是否听说过。那边大米细长,煮米饭特別香,尤其是咸肉饭,更是一绝。”
不仅大米,就连糯米都十分弹牙好吃。
不过那边地势高坡,打理起来比较费时费力。
而且產量远不如北城那边大。
盛谨言问他,“那哪里的產量最大?”
他觉得如果要大力发展,肯定要选面积最大,產量最大的地方,这样產出来的粮食才可以供应整个大盛国。
翰墨林没想到他有这么大的志向,十分佩服。
“北城那边確实有个宽阔的土地,土囊肥沃,十分適合种植大米,但那边人烟稀少,若想要大量种植,就需要不少人力。”
有人的地方就需要有房子,有粮食,还得有工具,若银子不够,可没法养那么多种植的人。
盛谨言现在最不缺的就是银子,当即拍板要买那边的地。
至於南城这边他也会投资一部分,剩下的就往北城投入畜牧业。
翰墨林对这事也十分上心,帮他们跑前跑后,把所有人脉都用上了。
最后事情地是买成了,但还没那么快能种上粮食。
这事还需要时间,佃农需要僱佣,种子也需要发芽,冬季甚至还需要弄个大棚,哪哪都需要动工,粮食自然没那么快產出。
但有这个进度条还是好的。
盛谨言把偷来的赃款都花大半了,却一点都不心疼。
反正也不是他的钱,他花的可大气了。
连续在民间忙碌的这一年里,他都黑了,还瘦了。
倒是史珍香跟孩子们被养的很好。
母女五个都吃嘛嘛香,顿顿有菜有肉有大米。
换做以前,盛谨言不捨得这么铺张浪费。
但史珍香跟他出生入死,为他忙前忙后,总不能连口肉都不给人家吃。
再加上看她们吃的脸蛋儿粉扑扑,他心里就十分满足,越发纵著她们,一日三餐顿顿都有六道菜了。
至於为什么是六道,因为每个孩子都想点一盘自己喜欢的。
他当父皇的又不能偏心,只能一人给选一道,连带史珍香的,自然就是六道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