谭素只能尽可能,让自己的思绪不去关注两个人牵在一起的手:“你为什么?你是从什么时候喜欢我的?你喜欢我什么呢?”
叙一庭将人逼到了角落里面,谭素一退再退,但两个人的眼神,显然谁都丝毫不示弱,叙一庭的声音混着那些字,全都砸进了谭素的耳朵里面去:
“喜欢你还需要为什么?因为我们是一路的人啊。”
谭素犟着个脸,反问道:“那你去跟天底下所有的同性恋在一起好了?”
……
叙一庭彻底没了气势,带着谭素买了两罐可乐,在楼下的长椅上安静坐着:
“我没有说同性恋,而且或许你可以试着不那么在意前两个字,是我想和你恋爱,不是我想和与我性别同样的人恋爱,我刚刚说的一路人——”
“我是说,有时候我觉得我们两个写的书很相像,我是先被你的思想吸引过去的,虽然你写的是百合小说,但我觉得你对于弱势群体的权益苦楚等等,察觉度都非常敏感,你的思想锋利,当然了,我们都不是什么伟人,只是普普通通的人,普普通通的作家。”
“但是我还是就这样被你吸引了,你在我这里不普通,我不知道你记不记得自己在几年前给《明志》杂志投的稿,那个应该是你的上学时代吧?现在网络文学流行了,电子书也流行了,纸质刊物自然也从历史舞台上面退下去了。”
“但我现在还记得那个时候我读到的一篇文章,是你写的吧?”
谭素脑袋里面思索了半天,终于想起了自己十七八岁时候,投稿的那一篇,那篇也可以算得上是她人生的起点,至少是让她这个人彻底决定走上写作道路的起点。
叙一庭喝了一大口可乐,气泡在自己的口腔里面全都消下去,刺了嗓子,反倒眼眶的红上面去:“我记得你写说——”
“我经常怀疑自己有没有文学的天赋,但是久而久之,我开始觉得这种怀疑像是一种无病呻吟,它甚至连不自信都算不上。”
“但是我们不能抛去每一个人都可以拥有的无病呻吟的权利,或许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纯粹的无病呻吟,可能这些无病呻吟是因为一种自我贬低,是因为不敢直面自己的欲望,是因为过的太苦了,但是社会也好,生活也好,都已经将这种苦常态化了。”
“我把话说得太远了,明明前面是在说什么希望文章要出彩,这辈子做大作家,想着用一种欲扬先抑的手法做个结尾,结果没想到,自己没收住笔。”
谭素终于从脑袋里面记起了那番话,但她现在还是一个勇士吗?
叙一庭给了她回答:
“时代里的人们无病呻吟,可能是时代病得太久了,有些病,久了就会恶到骨髓里,我要用我的笔将烂肉都剜下来,将坏骨全剔下去,我要在时代里操刀缝线,我要我倚马可待、我要我信手拈来、我要我振聋发聩!”
谭素回了神,有时候好像回看以前的文章,才会觉得灵气更盛,因为那个时候很纯粹,因为那个时候心气高,或许就只是因为这样吧?
叙一庭就自己的话继续了下去:
“我到现在都保留着那份文章,那份文章也让我后面走上了写作的道路,我觉得这也是一种冥冥之中的注定,我没想到我会遇到你,那个时候我还以为你应该是一个大姐姐,说得网络一些,就是‘一个生于世俗而不世俗的姐姐’,生活,还真是处处充满惊喜啊。”
叙一庭又喝了一口可乐,将脑袋稍稍扬起,下咽的声音清晰入耳,谭素低声“嗯”了一下。
叙一庭道:“我也想成为那样的人,我想成为你所说的那种人,所以我说我们是一路的。”
谭素像是找回了自己的初心:“我们是一路的?”
叙一庭的语气肯定得不能再肯定:
“我们是一路的。”
两个人之间陷入了长久的沉默,直到电梯停在了甜梓家的那个楼层,开门的一瞬间之时,叙一庭再也忍不住了,轻声问道:
“能不能给我个机会,和你并肩?”
两个人出了电梯,甜梓刚刚好开门,准备送钥匙:“你们……聊完了?聊好了吗?”
谭素不知道究竟在回复哪一个人:
“好。”